2023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2023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65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学制:五年
第七条 院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思口路88号(邮政编码:333200)
第八条 学院概况
在中国最美乡村,在京福高铁旁,在粉墙黛瓦的晨炊薄雾中,有全国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公办特色高职院校——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浸染茶香、古韵,古色古香的徽派建筑与现代建筑相互交融。
一、虽已耄耋,但“归来仍是少年”
我院发韧于1939年的江西省立制茶科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办学时间已有85年,虽已至耄耋年,但“归来仍是少年”。
二、虽经变迁,但“深耕茶业未停歇”
从1939年的“江西省立制茶科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到今天的“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期间六易其名(第一阶段——“茶职”,第二阶段——“茶专”,第三阶段——“武口茶中”,第四阶段——“婺源茶中”,第五阶段——“茶校”,第六阶段——“上饶职院婺源分院”),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始终保留了“茶”之名,现在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茶”命名的公办高职院校。
学院专注茶文化、深耕茶专业,浸染朱熹故里深厚的文化底蕴,传承詹天佑先生爱国奉献的精神伟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根本目标,依托婺源得天独厚的茶产业资源,注重德技并修,以培育学生“匠人精神”为己任,让学生在“故园里”学艺,“草木间”成才。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沉淀了“穷理笃行”的校训精神,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耕茶业、多头并进,以生为本、注重实践,不断凸显办学特色,努力打造“茶产业人才基地、服务业精英摇篮”,累计为国家培养了5万多名应用型、技能型优秀人才。
学院每年结合国际茶日开展丰富多彩的茶事活动;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理念为指导,出台了《教职工特色茶知识培训方案》,面向全体教师先后举办茶文化、茶基础、茶鉴赏、茶艺概论、礼仪讲座和茶艺冲泡实践操作,茶知识讲座,确保所有教师,无论所学专业和所教课程,都掌握基本的茶知识,了解基本的茶文化;面向学生举办各类茶席比赛,组织茶厂实习,从“茶”特色中挖掘思政育人元素,打造学校特色育人路径,培育全校茶氛围,在全校掀起全员“懂茶、知茶、爱茶、会茶”的学习和实践高潮。
三、虽然袖珍,但“顶起了该顶的那片天”
——是江西茶业专业领域的“扛把子”单位。我院现是江西省茶叶科技特派团、江西省现代茶叶技术体系赣东北试验推广站、江西省茶叶学会挂靠单位。
——为江西茶业职业教育夺得系列殊荣。近年来,我院致力于打造“双师+双证”教学特色,我院师生为江西茶业等职业教育夺得一系列荣誉。例如:在2015年第二届中华茶奥会茶艺大赛上荣获品饮竞技三等奖;在2016年全国大学生茶艺赛上荣获三等奖;在2018全国茶学茶青教学能力大赛上荣获三等奖;在2019年中华茶艺赛上获青茶茶艺个人竞技优秀奖,在全国电子商务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在2022年第五届全国茶艺技能竞赛茶艺竞赛总决赛上获铜奖。
——为江西农大茶学本科教学提供了“硬核支撑”。2013年起,与江西农大合作办茶学本科(大三在茶职院学习),连续8期,累计培养茶学本科生900余人,其中仅考取安徽农大茶学硕士研究生的就达91人,考取比率达10%,另有5人考取博士。
校园内建有茶园、手工制茶茶厂等实习实训基地。依托婺源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多家文旅企业达成实践合作,建立了“产教融合”基地,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成长为拥有一技之长的特色人才。
携手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独具茶特色的省“双高”院校继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参加了江西省202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招考办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公布。学校开设的专业有:茶艺与茶文化、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学制均为5年。
第五章 录取及注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原则;其它有关规定按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委参与和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793—7340818。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前三年)中职学费收费标准:城市户口2000元/年;非城市户口(符合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享受免学费;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专业享受免学费。(后两年)高职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年。
第二十条 奖学金、助学政策:
依据《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平等办法》、《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等奖学助学政策文件执行。
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达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就业,双向选择,鼓励毕业生创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可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或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793-7203706 17779317185
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jxtvc.com
电子邮箱: 2049808501@qq.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每年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修改、审定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院授权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